晋教职成函〔2022〕42 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山西省教育系统毕业生取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本科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提升劳动者就 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 业,助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 2022 年职业技能
培训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 2022 年教育系统毕业生取证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 年,继续鼓励全省本科院校、职业学校组织毕业年度学生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市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初次取得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少于 5 万,计入各市新增技能人才数;省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年度学生初次取得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少于 1 万,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省属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年度学生初次取得高级职业技能证书不少于 8 万,计入省级新增技能人才数。
二、组织实施
1.积极开展取证工作。各学校要鼓励学生在完成学业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促进学 生掌握一技甚至多技之长,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中职学校(含 技工院校中级班)毕业生考取中级工证,高职学校(含技工院 校高级班及以上)和本科院校毕业生可直接考取高级工证。
2.规范使用电子券。各学校要按照“发券 培训 持证 兑现” 全流程使用电子券。发挥培训实名制系统功能,强化培训实名制系统使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培训过程监管、资金监管、 数据分析,不断助力培训质量提升。
3.取证补贴标准。各学校要按照省级下达取证任务(附 件 1)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取证工作,学生取证后按照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工证书 600 元、高级工证书 800 元的标准申领取证补贴。
4.补贴申领流程。各学校是本次学生评价补贴申领的主体,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后,准备申请材料, 会同评价机构共同确认取证学生信息,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评价补贴申请(其中技工学校向省人社厅申请)。毕业年度按照学生进入毕业学年确定,每个毕业年度学生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评价补贴,取得相应证书后由财政按规定给予学校评价补贴,再由学校向评价机构支付相关费用。
资金申请材料: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院校信息、评价机构信息、取证情况等),《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 2),承诺书(附件 3),《取证学生花名册》(附件 4)。
三、有关要求
1.培训进度安排。全省教育系统毕业生取证任务总体进度要求:6 月,全面开展取证工作;9 月底,完成取证任务 60% 11 月底,完成取证任务 100% 12 月底,完成取证补贴申领工作。
各学校要明确评价任务进度计划、完成时限,制定年度工 作任务分解时间表、路线图,要以结果为导向,分时段、分目 标按时完成取证任务。省级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进行中期 任务调整,有任务调整需求(申请增加计划或减少计划)的学 校请于 9 月 30 日前以书面正式文件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逾
期不予受理。自 10 月起,省教育厅将按照调整后的任务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类项目安排的重要参 考依据。
2.报送工作联络员。为确保如期完成 2022 年教育系统毕业生取证工作任务,请有任务的各学校报送一名联络员,填写
《2022 年教育系统毕业生取证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 5),于 5 月 31 日前电子版报指定邮箱,并加入“2022 年学生取证工作微信群”
联系人:张少龙 联系电话:0351-3046505
电子邮箱:jytzcc@sxedc.com
附件:1. 2022 年山西省教育系统毕业生取证任务表
2.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
3.承诺书
4.取证学生花名册
5.2022 年教育系统毕业生取证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2 年 5 月 5 日